在XQ看到一篇帖子讨论小攻小受的危险处境,起因源于楼主引用的一篇报道。

科学家成功改变同性恋公羊性取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08:59 国际先驱导报
科学家们通过调整同性恋公羊大脑中的荷尔蒙平衡,成功地改变了公羊的性取向,如果同样的技术应用于人类会怎样?

国际先驱导报特约撰稿王宗元、谭雯发自北京

美国俄勒冈州立大学和俄勒冈健康科学大学的科学家们正在进行一项实验,目的是改变同性恋公羊的性取向。科学家们试图通过调整同性恋公羊大脑中的荷尔蒙平衡来使他们倾向于找母羊作为性伴侣。

媒体报道称,如果实验成功,在未来的日子里,这项技术可能会运用于人类——孕妇可以通过某种医疗手段来减少或杜绝生育出同性恋后代的可能。

公羊对母羊有兴趣了

但研究人员坚持声明这项工作的目的,并不是要“治愈”同性恋,而是一个更“宽泛”的课题:决定性取向的因素。

在该实验过程中,研究人员需要把羊的头颅切开,在大脑中植入电极,然后向里面注入激素,通过改变激素的水平,改变羊的性取向。

起初这项公共资金资助的项目是为了增加畜牧产量。因为大约每10只公羊里就有一只有同性恋倾向,这会给农民带来损失。目前科学家们已经获得了巨大成功,通过改变公羊大脑中的激素水平,使同性恋公羊开始对母羊有了兴趣。

类似研究早已有之

实际上,在这项实验之前的很长时间里,已经有其他科学家试图通过试验改变人和动物的性取向了。

中国首位马丁奖得主、青岛大学医学院教授张北川告诉《国际先驱导报》,医学界曾采用了多种治疗方法企图变同性恋为异性恋,包括生物学方法(睾丸切除或睾丸植入、性激素注射、休克疗法、脑外科手术等)和心理学疗法(心理分析、厌恶疗法等)。

通过残忍的所谓治疗,来“治愈”同性爱,这种尝试的历史已经超过了100年。但经验表明,没有什么治疗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性取向。因此,目前学界普遍放弃并反对进行性取向的治疗。

差异性是必然的

事实上,这项实验引起了国际社会上一些同性恋人群、科学家和一些道德组织的反对。著名的网球女运动员,本身也是同性恋的马尔蒂娜·纳夫拉蒂洛娃认为,如果把实验结果套用到人类身上将是对同性恋男女的“重大污辱”。

国内著名生物化学博士方舟子认为,这个同性恋绵羊实验的目的是为了验证同性恋形成的机理,而不是为了改变同性恋倾向。如果把同样的方法用于人类,即使获得成功,也是不道德的。

而张北川教授则对此表示了更多的愤慨。他坦率地说,任何改变性取向的所谓治疗,不过是人类文化中某些极端的“一神教”思想的反映。它不符合包容多元的理念。而人类无论怎样去改变现实,现实终究是多元的。差异是必然,也更符合客观规律和自然规律。

看了这篇报道,我再次深刻体会到人类的观念和意识形态对于科学技术的制约性,难怪总要强调要具备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像报道中的提到的研究试验,如果以研究性取向的决定因素为目的,就应该大力支持和提倡,如果是以研究改变性取向的途径为目的,就应该反对。不过我觉得这些所谓的反对与提倡只是在技术应用方面才具有意义。也就是说,对世界对自身的认知是人类应该和必须要进行的事情,不存在任何非议。但是获得的知识要怎样运用,就可以有不同的看法。比如说核能知识,可以应用于战争,也可以应用于提供能源。这就是所谓的科技的双刃。我觉得大众争论的焦点应该放在应用上,而不应该去否定研究和实验的本身。

上述研究表明性取向与激数水平有一定的关系。这使我想到了另一份同性恋研究报考说,同性恋的人数比率不会因为所处社会的文化对同性恋行为提倡与否而改变,比率基本上是恒定的。此外,关于性取向的定义有间色式定义:绝对异性性行为者,多数异性性行为偶尔同性性行为者,多数同性行为者偶尔异性性行为者,绝对同性性行为者。

于是,我的推理理解和结论是:

人体分泌的激素与性取向有对应关系,这里的性取向指的是在性行为中偏向于某一性别而易获得生理的快感。(通俗的说就是指跟某一性别的人做爱比跟另一性别的人做爱更易获得生理上的快感。)

由于个体差异,激素的分泌状况也存在这差异,呈正态分布(正态分布是自然界中各种比例分布的一般规律,所以有理由相信激素分泌状态也呈正态分布)。众所周知,正态分布的特点是两头低中间高,也就是两头比率低的代表极端或者极少数情况,中间比率代表正常和大多数情况。

因此,对应着激素分泌状况的正态分布,一头低的对应着绝对异性性取向,另一头对应着绝对同性性取向,中间过渡的便依次是偏向于异性的性取向和偏向于同性的性取向。换句话说,中间比例所代表的人群就是所谓的双性恋者,或者说是潜意识双性恋者。这与心理学上的一种观点吻合。该观点认为每个人心中都存在着男性角色意识和女性角色意识,只是随着成长时期社会文化和要求,另一种意识转化为了潜意识,没能觉醒。物质决定意识,因此前面说的激素分泌状况的正态分布就是产生男女两种角色意识的物质基础。

可以说处于两头分布的人群就是我们通常意义上说的绝对异性恋者和绝对同性恋者,或者称为先天异性恋者和先天同性恋者。处于中间分布的人群则由于所处的社会文化和经历遭遇的不同分别成为了双性恋、异性恋、同性恋。处于中间分布的同性恋者就是我们常说的后天形成的同性恋。

关于同性恋形成的先天说和环境影响说在这种解释下就都行得通了,而且连异性恋、双性恋的解释也很好的融入了理论体系中。其它的论点和现象也能很好的解释而不自相矛盾。比如说,有些观点和事例证明同性恋是可以被诱导的,那么这个观点用在中间分布就可以说得通。还有些关于同性恋治疗结果的互相矛盾的事例,有的被治愈,有的仍改变不了;对此,我们可以说那些被治愈了的是在中间分布中偏向于绝对异性性取向一边的,改变不了的则是处于绝对异性性取向以外分布的人。我认为性取向难以改变,因为性不仅仅是生理上的,也是心理上的。心理依赖因素影响重大,即使了解了性取向全部的物质机理,要改变是一项艰巨的长期的工程,就像要治愈那些忧郁症患者一样,而心理学上认为忧郁症无法治愈。

用治愈这个词其实是不正确的,它代表了一种认为同性恋是疾病的观念。但很多研究表明,同性恋只是一种个体形态上的内在差异,并不是病态,也不是变态,就像身高具有差异,单双眼皮有别,头发有卷有直一样。因此,所谓治愈同性恋就应该像向要增高或者整容割双眼皮或者拉直发烫卷发一样,具有选择权和自主权,社会不应该施与压力和干涉。母亲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在生产前作预防或者提高绝对同性恋或者绝对异性恋胎儿的措施,但是在婴儿出生以后,他就具备了人权,性取向的改变与否由他懂事后自己作主。

不过当今社会还是异性恋和异性恋婚姻占霸权统治地位,所以真正意义上的人权没有办法贯彻。我最讨厌那些无知的人得意洋洋的炫耀世界上还是异性恋多,异性恋婚姻多。那些处于中间分布的绝大多数人就是因为在单一的异性恋霸权文化下才没有能够使自己的性取向充分觉醒。那些双性恋者正因为充分发展了自己的性取向,所以在心态和生活方式等各方面都显得比一般人要来得精彩。这也恰恰能解释为什么名人和能人在性取向和性生活上都采取开放的态度,因为他们从中获利很多,至少获得了一般人所无法获得的信心、勇气和动力。

说到双性恋,我就想到会不会因为内心的男女性角色被充分挖掘和发展,这个人就圆满了呢?因此就不需要婚姻的存在,伴侣这个被定义为人生的另一半的存在也就没有太多价值。那些性对象实际上更多的像是朋友一样。家庭这个概念就被扩大化,因为性对象的多样化非从属化而上升到种族这个高度。

最后我还要再次申明或者说发泄一下我的怨恨。最憎恨西方的基督教和天主教!!他们禁止同性恋就是一大侵犯基本人权的罪,禁止打胎则是侵犯女权的大罪,禁止自杀也是侵犯人权的罪行,无奈很多人都无法觉醒和意识到。

写完回头一看,噢,偶的神啊~~偶如果学的是社会学,偶可就可以拿这篇日记改改去当论文混文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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