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看了几位强人的耽美原创文,感觉那其实算起来应该称为同志文学了。我倒不介意这两者之间的划分,也并不觉得哪类比较高级,都是文学嘛,而且还都是非主流文学呢,用不着互相排挤诽谤看不起。

与那几篇文相比,我突然觉得自己的文风过于文艺,或者说其实是我这个人活得就很文艺,从不说脏话,不抽烟不酗酒,顶多熬夜泡咖啡写文,去酒吧也只是傻坐,不猜拳不打牌不打麻雀。于是文如其人,也少不得要文艺。于是生活少了阅历,文笔少了糜烂,未必纯净,但倒是很接近我所喜欢的古典文学风范,典雅得有时候我都觉得假。

很羡慕啊,那种洋溢着生活气息,却不琐碎烦躁,语言三分粗俗却醇香弥久。有时候文章写久了,就会突然很厌倦自己的无能,特别是在看到好文时,更加提不起写文的勇气。然后不写又往往手痒难耐,写了又没人研讨指点,于是还是踏步不前。

我常想,如果我生在古代,顶多是个宫体诗人;生在革命年代,就是个鸳鸯蝴蝶派;现在嘛,是个耽美同人写手。想来也符合我的性格,我若是到了武侠小说里,必然不会入什么名门正派,哪个邪门小派我入哪个,然后闯荡江湖,黑白两道我看谁顺眼就帮谁,看谁面善就救谁,有热闹就去旁观,有闲情就去参和,不入红尘,不沾情仇,洒脱自如,诡秘如仙……啊~~~做白日梦了,做白日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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