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身边的同性恋朋友,我一直主张要树立正确的同性恋价值观。笑,可惜这些到底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如果性格阴郁封闭的话,我除了给他或者她摆完我的大理论就爱莫能助了,我不是心理专家啊,于是只好开始抓狂,他或者她为什么会那么在意别人的看法捏?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在我和莎彻夜长聊的同时,我收到了另一位好朋友娟的短信,说她终于诱导出她一个有抑郁症的朋友说出她郁闷的原因,正如我们先前猜想的一样,她为同性恋问题而郁闷成疾。我那时打着长途电话,只好匆匆回复打完电话在和她谈,结果这一打就打到第二天凌晨五点多。

等我睡醒来,就忙召唤娟来星晴斋长谈。我以为她的那位朋友终于敞开心扉,直面她的同性恋问题了,其实不然,她承认自己是为同性恋问题烦恼,但不承认自己是同性恋,只是推辞说家里人以为她是同性恋很郁闷。有很多事情我就不提啦,总之事情是明摆着的,她不肯承认自己的真实性取向,她就永远也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如果她不是,那么这个问题根不就不存在,就算偶尔被误会一下,没有后续,疑云自然会散,更何况怀疑她的是她的父母,她父母有不是同人男同人女,谁没事会怀疑自己的孩子性取向不一般?

我不知道身为同性恋的她为什么那么恐惧同性恋,压根不从自己自身来考虑和解决她郁闷的症结。李银河的《同性恋亚文化》里总结了现存的几种同性恋价值观。一说认为同性恋是罪恶,这个来源于西方基督教的看法,我国古代本来是没有的,这也是我讨厌基督教的原因之一;二说是认为同性恋是疾病,这一看法源于同性恋是天生的理论,就算是天生的,依我看这相当于双眼皮人群认为单眼皮的人有病,或者白种人认为黑种人皮肤黑是疾病一样,可笑荒谬;三说是认为同性恋是一种生活方式。

我支持第三种说法。只是,我觉得还要补充一点才完整。我认为同性恋的成因有先天的,也有后天的。先天的同性恋从意义上来说,应该算纯比较粹的同性恋。既然生就是同性恋,那又何必自卑,有没有妨害他人,想想要是一个人生来为自己的黑肤色郁闷成疾,拼命美白,甚至漂白,那这个人生过得岂不是很无趣?换我来我宁愿自杀也不愿在那里郁闷,又痛苦,又浪费人生。如果是后天的,也就是说趋于选择同性伴侣而非异性的,我以为那就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生活方式的选择了。

因为生物学研究的成果表明人的感情是由内分泌啊,激素啊,氨基酸啊等调控的,产生爱的感觉的物质是一样的,所以我认为感情的本质是一样的,那么爱之所以表现不同,一是由于程度不同,二是受到伦理道德的制约。汗,突然发现我是墨家的爱无差别主义啊,不过我是认为本质上爱无差别,形式上爱有差别,嗯,嗯,墨家的本质,儒家的形式。啊,跑题了。

说到哪了,嗯,发觉我真的不擅长写议论文。也就是说,一个人不管是爱异性还是爱同性,只要达到一定程度,感情是可以达到性爱高度的,只是这种性爱形式的表现会受到社会伦理道德的制约。与乱伦不一样,同性恋不存在社会危害,我觉得即使不推翻现在的伦理道德体系,同性恋也有它合法的生存空间。

顺道提一下乱伦,因为同性恋说法中,有一种经典辩护,就是“我只是爱上了那个人,而那个人正好是同性”。那种说辞我称为真爱论,在现实中这种情况其实很少,基本上同性恋是倾向于同性群体而非同性的个体。于是,便有人用我支持的这种真爱论来跟我争辩乱伦。她问我不接受乱伦的理由,我说至少从生物学角度上来说乱伦的后代常不健全,就整个人类发展的意义上说这是种严重的危害,应当制止。她就说,照我那么反对的话,乱而不生不就可以默许了,特别是同性恋乱伦的话,绝对不存在后代的问题。然后我就只能说这个问题我还没有想清楚,照她那么说,似乎同性恋乱伦没什么值得反对的。

现在想起来,我觉得按照我当时反对乱伦的逻辑用来反对同性恋,其实也就跟基督教反对同性恋是类似的理由吧。从整个人类发展的意义上说,同性恋不能延续后代,严重的话会造成人类种族的消亡。而目前地球人口众多,我觉得按这个逻辑,应该大力提倡同性恋才对,哈哈哈,顺便造福同人女和百合派们。

其实,研究表明无论是在提倡同性恋还是压制同性恋的各时代各地区各种族中,同性恋人群在总人口中比率稳定。这样那也就不存在上面所设想的危害,而排除了上面的危害,同性恋被指责的危害就只剩下性病,特别是艾滋病这一项了。

正常的男女性交都容易患各类性病,也会患艾滋病。为什么独独同性恋遭受非难?不能否认,Gay之间的肛交比较容易患病,但这是需要注意的问题,就跟避孕是同类性质的问题,而不是允许不允许同性恋的问题。要说同性恋十有八九滥交,那也是社会造成的,没有婚姻制度保障,处处受到压制,使得同性恋圈内滥交,没有固定的性伴侣……

说到感染艾滋病问题,我记得一个同人女算了一份清单具体数值不记得了,反正她是用某年世界卫生组织统计的百分率来算,艾滋病三大感染途径:输血注射X%,性交Y%,母婴传染Z%。她这样算,同性恋人群中存在前两个感染途径,也就是感染率为(X+Y)%,正常人群中三种感染途径都有,因此感染率为(X+Y+Z)%,如此看来,同性恋人群感染率比异性恋人群更低。

我觉得她的辩护太强悍啦。为了她的说法逻辑上更完整,我再补充一种可能反驳的说法,就是说同志之间的性交比异性性交更容易感染,因此Y要有所增加才对。我要指明的是所谓容易感染的性交其实主要指肛交。肛交不仅仅是指男男肛交,也有男女肛交的。要说男女肛交少,其实在男同志中,肛交也很少。而且别忘了,同性恋性交中,拉拉们的性交可是比异性恋性交感染率要低得多,说来说去,就是双方在性交感染率上最多扯平,哈哈哈。

啊,严重跑题。我本来是想单单讲一下我的同性恋价值观的,结果扯到同性恋权利方面的话题了。谈这个话题,真是一时半会说不完啊,想我从初一开始知道这种现象的存在,然后从生物学,伦理学,社会学,心理学,历史,哲学这些角度来考虑它,至今,我觉得我虽然比李银河老师研究得不够深入,但我看问题的角度绝对不比她窄。

简单的说,选择同性恋这种生活方式是一种人权,而且应该是基本人权才对。人的最基本是饱暖,再次是性,至于衣食住行中的住行更次之,衣食和性这三样是属于生物本能范畴的事情,当然要算进基本人权。和不得奸淫妇女一样,不能去要求一个同性恋者不跟同性发生自愿的性爱关系,而只能跟异性发生性关系。好像越说越绕口了,忽然觉得自己有点像《大话西游》的唐僧。

我还是另开一文来写这个问题吧,省得我把这篇日记写得形也散来神也散,应该把题目改了叫漫谈同性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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