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完这部郁闷的BL影片–《我自己的爱达荷》,然后再一次验证了我不喜欢看电影的原因,是因为大部分好的电影都太过于真实,虽然它们都在积极的探讨着人生的哲理,但是正因为这种深刻的讨论,让我越发觉得生活的恐怖以及对于生活选择的无奈。这种感觉就像半夜里醒来,意识到自己将是个会死的人,或远或近,总有一天,自己将会死去,像尘埃一样消失在这个世界上,然后这个世界上依然转动喧嚣,即使勉强能活在某些个爱着自己的人心里,但那些人也是会死的,反正总有一天任何存在过的痕迹也都会消失殆尽,无处找寻。文明可以失落,就连人类这种动物也会有消亡的一天啊!我觉得正是这种意识死亡的意识才是最该死,最叫人恐惧的东西。我既不想浑浑噩噩在生活的泥淖里打滚,也不想总是清醒的意识到存在的迷茫。

《我自己的爱达荷》里面的男主角扮演者非尼科斯在剧中并不怎么美丽,而第二男主角基努扮演的斯科特,才称得上帅。如果仅仅作为BL剧其实没什么看头,它至少不会满足大多数同人女的审美癖好,不怎么美型。这部片子只是很诗意化,又很生活化而已。我不擅长写影评,因为我看的电影很少,专门挑经典的看,结果没有跟差的比较,就不知道怎么去说电影的妙处。

而且我发觉我还是对于文字比较有感觉。看电影是一种模模糊糊朦朦胧胧的感觉,看影评便是那拨云见日的深刻体验了。下面是转载和整理过的耽美闲情的贴子,那些大人都写得非常好,所以我就不必再出来献丑了,只是加上几句附和的话便好。

电影的开始和结尾都出现着这样一个场景:

孤独美丽的少年走在长长的公路上,两边是金黄的麦田,没有边际,一直延伸到仓蓝色的天空,他身上有些退色的红衣仿佛是镜头里没有出现的夕阳,落默,却又美丽。

影片自始至终弥漫着忧郁和感伤。麦克是一个生活在社会地层男妓,注定生在街头死在街头。他每天在肮脏充斥着罪恶和淫靡的街巷穿行。他会幻听,听到呼呼而过的龙卷风暴,他的母亲给他唱的舒缓的安眠曲,他的世界曾在一夜之间面目全非。整部影片他一直在收寻他的母亲留下的任何印迹,但最终什么也无从获得,我们所知道的是,他的哥哥就是他的父亲,母子乱伦的产物,母亲因不知名原因杀人,关入监狱,而他从此无家可归。

饰演麦克的瑞凡”费尼克斯,他本身就带着诱人的,令人心碎的美,一位金发绿眼的俊美少年,真的非常俊美,以至在银幕中常常使人将眼光越过基努,紧紧地追随他。童年的不幸使他永远带着那份致命的忧郁,却又任性的不承认自己的孤独,眼神像只被困的小兽,叛逆的与他秀雅的脸矛盾,以至第一次在银幕上见到他的人不是惊叹于他的美丽,而是想把他狠狠抱在怀中,抚平他的眉。

这是位极有天赋的演员,不是只靠俊美出色的偶像,常常有人憧憬说:“如果非尼科斯活到现在啊……”是啊,假如非尼科斯活到现在,他会红成什么样?假如他衔玉而生,如果他有更有责任感的父母,如果他更珍惜生命……可是生命没有假如,一失足成千古恨,回头已是百年身。只要你能在《我的爱达荷》中看到那个饱受凌虐依然美好的生命,那么费尼科斯就永远不会离去。(如果描述他的长相的话,只能说是李奥那多那一型的,只不过不像李奥那多那么清秀,眉目较浓郁,眼神矍铄而野性)

这不是瑞凡”费尼克斯最好的作品,却是他最有才情的作品。褪尽稚气,眼神迷茫的令人心碎的他是绝对的主角。瑞凡”费尼克斯和基努”李维斯将他们的绝代风华印于胶片之上,并因本片成为电影史上最有名的同性伴侣之一。

丰神俊朗的基努扮演令人艳羡的市长公子斯科特,在叛逆的年龄里自甘堕落入风尘,放浪形骸,在“同行”中遇见麦克(瑞凡”费尼克斯)。两人形影不离,斯科特自愿陪同麦克去麦达荷寻找他的生母,一路细心呵护,将因嗜睡症而随时倒下的麦克挽于自己温暖的怀中。归途中斯科特在一处农舍遇见少女卡米拉,他愿意为她回到上流社会,承担婚姻以及一切寻常世俗之重。他们携手离开。麦克到在无尽冰寒的地上,无助地抽搐,单衣破敝,再不会有斯科特的温暖。

嗜睡症–可以说在电影中是一种浪漫的疾病,病人只要病发,无论身在何处,一律倒地不起。麦克的这种昏睡,不听,不看,不想外在的现实世界的状态,就好像要逃避到一个不必看不必想的胎儿状态,跟寻母的主题暗和。但,麦克最终也没能找到母亲,幻觉中的房子越来越小,带着深深的绝望,仿佛他从未见过母亲,从未走在这条路上。

斯科特是衔玉而生的,父亲和养父都疼爱他,甚至争夺在他心目中的第一。他作男妓,只是厌恶了令人窒息的贵族生活,寻找一种新的生活,不像麦克,为了生活,为了被爱的错觉。 这部影片有一张著名的宣传照:斯科特在前,麦克在后,麦克用胳膊紧紧搂住斯科特,似乎害怕失去,但他的眼神告诉我们:他从不曾拥有过。

麦克爱上斯科特是注定没有结果的。斯科特是异性恋,他为男人服务,只是敬业。所以,当麦克和斯科特夜宿郊外时,当麦克鼓足勇气向他表白时,斯科特回答他:“两个男人是不能相爱的。”麦克得到的是他早已知道的答案。麦克早就知道,他们,是不同世界的人。斯科特来到他的世界,是偶然,这个天生的王子是有退路的,他的两位父亲张开双臂,随时迎接他的归来,他是富足的,拥有所有的爱,而麦克苦苦寻找母爱,争取斯科特的爱,但当两条相交线经过了交点时,是悲哀的麦克,执著于交点,把它扩大成永恒。结局,是麦克僵硬地倒在路旁,而坐在名贵轿车中的斯科特悄然划过,不留生息,只有眉,轻轻蹙起。

麦克在片中对斯科特的爱,其实混杂了很多复杂的成份,依恋和信任,相依为命等等。他是一个非常孤独的孩子,无比渴望爱,本能地去爱一个对他好的人。让人难忘的情节便是麦克的表白。夜宿郊外时两个人在山洞中升火,他抱着膝盖,像一个很小很小的孩子一样,喃喃地向斯科特表白。其实都没有说出什么来,而在斯科特说了“We are friend.”以后,麦克把金发的头埋在胳膊里,过了一会,说:“that is ok,we are friend,that is ok……” 然后,他把脸埋在臂弯中,火光里深深的孤独。斯科特最终接受了他,以一个双性恋的身份,他一路上对麦克温柔以待,让我曾经有过他们会一生幸福的错觉。但最初的承诺注定了最后的离别。斯科特年满二十,他选择娶一个女人,回家继承他父亲的产业。当他把钱递给麦克说有机会再见的时候,我看到麦克的世界在那一刹那分崩离析,无力完复。

这部片子也是基努最清雅的作品,26岁的基努干净漂亮的不可逼视,他历来表情并不丰富的演技成就了这个对爱同样迷茫的斯科特,只不过斯科特得到的爱太多,他不知道如何取舍。而且我一直认为斯科特在潜意识中是爱麦克的,当他的妻子卡米拉问的麦克的时,斯克特是尴尬而迷惑的。

斯科特本身或许想要自由的生活。他做男妓,但又不拒绝女人的求欢。在他的眼里没有什么是不可以的。麦克说:“我跟人做爱都是收钱的,为你,我可以不收。”在麦克看来,这已经是他爱的表现了。但是斯科特是来自一个有权有势的家族,他的放荡只是反叛的一种体现。最后还是要归位的。所以当他穿着西服打着领带,一扫过去的不羁出现在社交场合的时候,他就知道这才是最终他想要的生活。所以他背弃了以前所有的一切。

影片结尾,麦克再次昏倒在路上,这一次,在他冷冽的梦中,再没有母亲,也没有斯科特,只有流云逝水……一辆车停在了他身旁,下来两个人,偷去了他的钱和皮鞋。不久,又有一辆车停在他身边,远远望去,有个男孩从车上下来,扶起昏睡中的麦克,就像斯科特当初抱着他一样,轻轻地放入车里,轻轻地,轻轻地,这一次,他是否能找到爱的归宿……

看完影片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一直沉醉于影片营造的苍橘色的色调中。从此就记住了那个无惧于冷酷的人生生存法则,嘴里咬着一支向日葵,灿烂地笑着的同性恋男子。

在美国西部蓝的如此澄净透明的天空下,瑞凡费尼克斯出现了,他的‘美’也立刻震住了我,–敞开的牛仔装,露出光滑质感的皮肤、优雅条理的脖颈,目光蛊惑迷离,敏感多情……他身上的那件红外套,就像他眼中的浓浓的悲,化不开,滞在心里,可其中燃烧的又是对爱无尽的渴望,灼灼地看着你,烧的心生疼。

我总是固执地认为,麦克会得到幸福的,那个在片尾把他抱在怀中的的男孩子会给他一个温暖的家,让他再也不迷茫。现实中的费尼克斯已经是不幸的了,只希望他在银幕中的形象能承受他一部分的生命,活的幸福。

影片中的费尼克斯,他那冷冷的目光,一切都无所谓的神情,一下拒观者于千里之外。那双灰蓝色的眼眸清冷、哀伤、,似是痛苦的深渊,似有无尽的哀伤,看破红尘。粗放的外表,冷冷的浅笑,似在嘲笑世间一切爱恨情仇、生离死别。一个单纯情深的男孩,经历了怎样的撕心裂胆,肝肠寸断啊。

据说拍这部片子时,戏里戏外他对同性的恋情日益浓重,一发不可收拾,他漩的深,陷的痛,内心苦受折磨,残烈残痛血光四溅,他将灵魂出卖给魔鬼,只为交换片刻的幻觉,他那目光中甚至藏有一丝恶毒,他无力挑战这个世界的道德标准,他无力挑战这个世界的自然法则,他己溃不成军,那眼神是狂暴狂野狂乱之后的平静,无尽的哀伤,己无心诉说,他的灵魂己游离于人群之外,他像安徒生笔下的小人鱼,为了爱,在刀尖上舞蹈,每一步都是难,每一步都是痛,可他痛并快乐着。

有人说“悲剧就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何止如此,而且让你亲眼看到,让你慢慢品尝。费尼克斯二十三岁就因为毒品离开了这个世界,他的生命,尤如一片美丽的烟花,绚烂的让人为之唏嘘,短暂的让人心噩。

费尼克斯结束的不只是自己的生命,还有那种刻骨铭心十辈子也摆脱不掉的毫无结果的幻魔追寻。咳!死也许是一种更好的结局,如果不是有了这样的一个了断,等待他的只有更多的刑骇与催残,这场魔情的独角戏又如何演得下去呢?主角只有他一个,另一个在他瘁变的心里,外人又如何能看得到他们的激烈交错、湍流汹涌和碎心裂肺般的冲撞呢!常人见怪,只不过是想追求自己的最爱,怎么就这么辛苦。但你呢?心底的幻魔像鸦片一样侵据了你的心灵,你又做如何挣扎呢?这样的故事,或许你也曾熟悉过、战栗过,在黎明到来前忘掉它吧,费尼克斯找到了自己的归宿,而你依然要残酷前行,轻歌曼舞的表象下,你是否又经历了费尼克斯式的痛楚。无尽的哀伤吧,奢侈的痛苦吧。还有明天,还有一个被上帝了解脱了的明天……

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少年的浪漫,老成的悲凉、内心的脆弱、注定的无奈。什么叫英杰气短,什么叫自构陷井,瑞凡”费尼克斯,艳丽的另一副面孔在怒放前颤然飘落。也不知能不能象他的名字Phoenix–凤凰一样,涅磐重生。曾看过费尼克斯的一张照片,没有露出全部的脸,身穿白衣的他坐在地上,手抱着腿,将半张脸埋在臂弯里,只有那双忧郁的双眼散发让人难忘的孤独。

其实在《我自己的爱达荷》的剧照中,费尼克斯并不很美,就像社会底层的男妓,衣衫脏乱,金发不羁零乱,眼神野性,不看活动的画面是很难感受他的美的。他演绎得如此彻底,以至MIKE就是他本人,面色苍白,手指修长,走路时神经质的颤动,他是如此的脆弱,如此的敏感,如此的美丽。借用一句话,他是如此真实以至不该如此美丽,他是如此美丽以至不该如此真实。我曾看过他出道时的剧照,清澈如溪流,他撩拨吉他,琴声欢快明亮,那时的他,纤尘不染。其实一个人美不美不只是讲究外貌的,让你心动让你怜惜让你为他流泪为他的痛苦而痛彻心肺的男人,你就会觉得他是世上最美的男人。

那是怎样的五年,让天使的双眸噙满阴霾,
但我们还有翅膀,还能飞,
哪怕是,飞入地狱。

在《不羁的天空》里,看到了更多是一种关于生命的无望。

瑞凡站在那条被晕黄的光线覆盖的路,回不到过去,也看不见未来。那条路真的好长,像是没有尽头一样。他所有对于亲情和爱情的渴望都是那么绝望。

当瑞凡背着包一个人站在空旷的路上,他应该知道, 自始至终他都是一个人的。所谓不羁的只有那颗渴爱但最终被伤害的心而已,什么都不拥有。

最经典的莫过于金黄色的麦田,无尽的路,孤独的麦克和永远是蓝色的天空,麦克或是彷徨地走着,或是倒在地上抽搐着,白云大片地掠过,都是令人看得心纠起来,确实仿佛费尼克斯就是麦克,如此地自然,再听到之后他就死得好惨,让我有他其实也遭受着如此痛苦的感觉。

据说,我们不可能踏进同一条河流两次。
是吧,可能是吧,也许是吧。
无论那条河流怎样在黑夜里低沉着呼啸而过,也无论它是否曾在午夜梦回里的某个瞬间悠然醒转……
我们知道,有些人,有些事不再回来。是的,不再回来。
那只没有脚的鸟在风里沉沉地睡去,当它驻足的那一刻,也就是它死亡的那一刻……
你知道吗?那不再回来的过去已在记忆的梦魇中淡淡逝去。电话亭中,不停响起的铃声无人接听。
那个一个怎样的结局?那又是一段怎样的心事?

阳光的位置无非是阴影的某些转合,不同的位置有着不同的面貌。驻足停留或是大步离开,都不会有改变最初和最后的结果。隐讳或者暧昧,造成情绪的游离,快乐与悲哀是否就是我们所渴望的结果?

想起那个年轻的瑞凡”费尼克斯,总记不清他好看的眉与眼。最后知道他曾出演《夺宝奇兵》,瞬间里在那个俊美的少年琼斯身上定格。–原来是他,竟然是他。纯粹为那张不凡的脸孔而惊讶,更为那眉眼之间展露无疑的所有迷惑、游离、愤懑而惊奇。睡着或是醒来,对你究竟有何分别?那荒凉的爱达荷,那永无止境的爱达荷,你的路究竟要走多远?

如果闭上眼睛就可以忘怀,你或者我,都会快乐许多……

跨越无边的距离,海的这头与那头,两个无根的少年,就这样开始自己的寻找,然后遇到彼此的结束。沧海桑田,殊途同归。

生命,是否能够逆流而上?
对命运而言是肯定的,对宇宙而言呢?
在无穷尽的时间与空间面前,所有的伟大与渺小都失去意义。
比任何人都纯粹的活着。
恋爱,相遇,错过,工作,生活……不问理由,不问后果,就那样继续。

时间是不可以停留的,而光阴却是一种收获。
我们每个人都是故事中的主人翁,重蹈覆辙也好,洗心革面也好,都不需要想谁说明。
我不是歌者,我没有匹敌金属的喉咙或是足以让上帝聆听的天籁,在岁月的尽头我无法把太阳呼唤。
我只是在看,时间在左,光阴在右。
左手是流逝,右手是停留,而我们只是在这一刻立定,即使徒劳,即使麻木……记得我们曾经走过……

再次声明以上部分转载整理自耽美闲情。

上面的影评写得很精彩,我就补充一点我想要说的,虽然有点煞风景。《我自己的爱达荷》有另一个名称叫做《男人的一半是男人》。当我看到这个别称时,自然而然想到俗话说的“男人的一半是女人”,然后就想起我高考前有体检,体检回来大家都在聊体重问题。于是我们班最胖的那个男生对班里最瘦的女生感叹道:“男人的一半果然是女人啊!”于是,我对于这句俗话有了巨深刻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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