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不同的理论见解会产生不同的对待同性恋的态度。比如古希腊社会,是认为同性恋是精神上智慧与理性的交流,因此很推崇;近代西方受宗教影响认为同性恋有罪,因此出现残杀同性恋的法律。在西方的同性恋运动中,就有很多人在理论方面作出了不懈的努力,以此推动同性恋合法化的发展。下面罗列几种影响深远的理论。

德国性学家赫兹菲尔德(Hirschfeld)首先提出“第三性”概念,旨在将同性恋置于与男女两性平等的第三性的位置上,使之受法律保护,享有与男女两性相等的权利,至少不至于被视为犯罪。这类观念使得同性恋走出了犯罪的阴影,开始逐步获得宽容与同情。

我是反对第三性理论的,虽然就同性恋运动的角度看,它不失为一个绝妙的政治策略,是“必要的虚构”,也许应该在某个历史时期作为工具来运用,但不应该作为学术上对于同性恋的理解,否则,同性恋运动的真正目的并没有达到。社会需要对同性恋有正确的认知,同性恋者必须在社会上获得合法完善的权利。

弗洛伊德率先提出医院治不了同性恋,同性恋不是神经疾病。他这一观点推动了同性恋是一种可供选择的生活方式,是一种性角色认同的“倒错”这一观念的形成与完善。H·霭理士也认为,逆转(倒错)是一个变态,而不是病态。在这些理论的影响下,同性恋最终得以排除在精神病诊疗名单之外,这是一大进步。

说句题外话,弗洛伊德那家伙实在太可爱了,我爱死他的泛性论和精神分析法。不过泛性论有些片颇,他的弟子荣格的理论就要完善得多,但我还是爱死他了。^__^~~~但是在这点上我还是不太认同,我觉得说同性恋的性取向是倒错也好,是逆转也好,像H·霭理士所说的那样,它是种变态。

然而我主张的是同性恋异于异性恋的性取向既不是病态也不是变态,它就像男性与女性的区别。在生物学上,所有哺乳动物胎儿的发育初期都呈现雌性形态,在器官进一步分化之后,才在染色体的影响下,形成雄性器官。可是,女性不能因此说男性的存在是种倒错或者逆转,当然更不能说男性的存在是种病态或者变态啦。我所强调的是同性恋和异性恋在性取向上的平等,如果说其中一个是另一个的倒错,也就是其中一个是变态,那也就意味着变态的那方处于从属地位,至少是低一等的地位。这既无益于同性恋解放运动,也无益学术上对同性恋的认知。

同时,说性取向上的平等并不意味着它是第三性,第三性是从整个性系统上得出的概念,而同性恋在生理心理方面与异性恋无异,只是在性取向或者也在性角色认同上有所不同。第三性概念把这个不同扩大化了,把问题上升到另一个层面上来说,因此,我反对。

金西创造的性关系连续体理论,我觉得很值得学习。他认为,世界上的事情并不是非黑即白的,现实社会在一切方面都呈现为连续体。像色谱和光线谱那样,绝对异性恋性行为者到绝对同性恋性行为者中间有过渡状态。他分为7个等级:
0级:绝对异性恋性行为;
1级:偶有一两次同性性行为,而绝没有异性性行为中那样的感受和心理反应;
2级:同性性行为稍多些,也能不甚明确地感受到其中的刺激;
3级:在肉体和心理反应上两种行为基本相等,一般两者都能接受和享用,无明显偏爱;
4级:在肉体和心理反应上,同性性行为多于异性性行为,但仍有相当多的后者,还能模糊的感受到后者的刺激。
5级:只是偶然地有异性性行为及其感受;
6级:绝对同性性行为。

我觉得这种间色的思想能帮助人们很好的理解同性恋是种自然现象。金西对同性恋的观点的重大意义在于,他彻底否定了对性活动作道德判断的做法,提出了一个崭新的思路,即任何在生物学上可能的事物其本身并不室内在有害的,因而不能认为是“违反人类天性”的。他从统计的角度和道德的角度对同性恋作出了振聋发聩的辩护。

他说,从历史之初起,同性恋性行为就一直是人类性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主要是因为:它是人类拥有多种能力的一种表现,而这样的多种能力正是人类的安身立命之本。太震撼了,太强悍了,竟然从这个角度看问题,我崇拜你啊金西大人~~~

此外,还有法兰克福学派的马尔库塞的理论。他的主要论点是主张使整个身体而不仅仅是生殖器官成为快感的主体和目标。同性恋是性欲讨厌服从生殖秩序而发出的抗议,是性欲对保障生殖秩序的制度提出的抗议。所为“生殖秩序”是指这样的观念,即认为正规的性关系应当仅以生殖为目的,否则就是越轨行为。避孕的性交、不能生育的异性性交方式和同性性交都是不道德的。按照这种逻辑,那些不知道性交与生殖之间的联系的人的性行为就是越轨行为;而那些以为同性性交可以受孕的性行为却不属于越轨行为了。这是种可笑的荒谬。

在马尔库塞看来,“性反常”本身无视生殖秩序的压抑的要求,坚持以快乐为性的目的。性反常者是与现实原则对立的快乐原则的拥护者,因为性反常行为表现为某种不受时间空间和对象选择限制的性活动,表现为不受性器官限制的多形态的性活动。他们对当代文明必然造成的部分丧失性特征的个人构成了威胁。

马尔库塞对所谓“性反常行为”加以认可,认为这种行为的基础是受到压抑的人类潜能与自发性的释放。他认为,同性恋现象中包含着革命的潜力,是对生殖秩序的反叛,是一个“伟大的拒绝”;与此同时,同性恋行为指明了某种更充分的爱欲意义,代表了肉体的可能性的充分实现。

我觉得马尔库塞是从性学角度来看待同性恋问题的。他所提到的反抗生殖秩序的性理念和不受性器官限制的多形态性活动,以及更充分完整的爱欲,其实也是女权主义在性方面的主张与要求。

女权在性方面的解放也是要求拥有享受性爱的权利,而不是背负繁衍后代的职责。生殖是女性的特有权利,有权行使也有权拒绝,那些源于生殖秩序的社会压力和道德谴责是必须杜绝的。也就是说,女权运动需要在反对男权父权的同时,还要推翻延续至今的生殖秩序,与同性恋运动齐心协力,树立新的生殖秩序。

相比同性恋权利,女权在很多方面受到双重压迫,一是自然形成的道德秩序,二是男尊女卑的沙文主义。就拿性来说,同性恋在这方面遭到的非议是来自自然形成的生殖秩序的非议,而女性除此之外还要面临男权的非议。一个放荡的男人不会受道德谴责,而一个放荡的女人就被受歧视与诬蔑。他们的行为本质是一样的,为什么后者就要受到苛责?这就是来源于男权主义的非难。他们潜意识认为女人是男人的附属品,女人放荡,实际上就是对男人占有权的一种亵渎,损害了他们的利益。

顺便提一下,男人们对于同性恋排斥的原因有一种是误认为Gay都很娘,在文化心理上,他们认为这种放弃男性尊贵地位而屈尊去认同女性角色的行为,是男权的耻辱。那些变性人总是遭到男性特别是沙文主义者的诋毁,也是一样的道理。

啊,我说啊,同性恋运动和女权运动就该统一战线来奋斗啊。刚才只是提到了性方面的立场一致性,还有话语权的一致性。

同性恋话语权是在同性恋问题上影响最大的福柯提出来的。他对“性到话语的转变”作了大量的论述,认为它的主旨“就是要把经不起繁殖经济检验的性形式从现实中驱逐出去,不允许非繁殖活动的性的存在,排斥不郑重的快感,削减或排除不以繁衍为目的的性行为。”因而同性恋倾向正是被排斥的非生殖性行为中首当其冲的一项。

话语权是深入渗透到生活各个领域的理念,相当于是风俗和习惯性质的东西,我现在手边没有书,不能给出它的明确定义。但毫无疑问,无论是对于同性恋权利,还是对于女权主义,它都是最大的敌人。

举个例子,在中国,从古自今的话语中,都体现了很浓郁的男权父权主义,古文里把女子出嫁,成为“于归”,娘家不是自己家,夫家才是自己家,所以嫁过去成为归。文字中的“娶”也表现了这个意思。民间说法也喜欢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类话语实际上把女性置于男性的从属地位。这就是话语权的体现,它像个无形而巨大的敌人,拦在女权前进的路途上。要彻底推翻男权,就无可避免面临如何面对话语权的问题,既不能全盘否定,也能放任不管。怎么说都是任重而道远啊。

身为女权主义者,我推崇酷儿理论,酷儿是音译,Queer一词原是英语中对同性恋者的贬称,意即“怪异”,后被激进理论借用,取其反叛传统标新立异之意。

根据酷儿理论,同性恋现象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启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它提示了一种新型人际关系和生活方式的可能性;第二,它提示了超越性别界限的可能性;第三,它是所有边缘群体对主流意识形态及话语权力的挑战。

这种启示首先表现为对几千年人类社会普遍实行的一夫一妻制关系的挑战,昭示出人类新型人际关系和新的生活方式的可能性。酷儿理论家从对同性恋现象的观察,提出了许多重大的带有颠覆性的问题,他们认为,同性恋现象对异性恋霸权的社会作出了颇具启发性的挑战:为什么一个社会必须实行一夫一妻制?为什么不可以有情人?为什么不可以不结婚?为什么人只能和一个人发生性关系?为什么不可以有开放的性关系?为什么不可以有开放的人际关系?为什么非要孩子不可?等等。

对于上面的问题,我的看法是我是女权主义者,我不能接受一夫多妻制,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同样道理,一妻多夫制也是不应该接受的。由于爱情的独占欲会要求忠贞,我更倾向于一夫一妻制,如果结了婚,就不该有情人,要有情人就不要结婚。

为什么不可以不结婚?这个问题我问了无数遍,回答我的老一辈都是答非所问的说:“人不结婚不行啊。”怎么不行?哪里不行了?于是,他们顾左右而言他。这就充分说明没有必须结婚的理由。结婚是为了生育后代吗?那是遵从生殖秩序的看法。结婚是为了过上完满的性生活吗?这实际上是认为非婚性行为是不道德的,它也是生殖秩序的看法。我认为结婚一方面代表爱情的盟誓,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方面,是为了获取法律的保障,明确权利与义务。像很多人说的,爱情不需要证明。婚姻的意义在于物质上的证明,而不是精神上的证明。但,这些都不是必须的,因此我找不出一个人必须结婚的理由。

为什么人只能和一个人发生性关系?为什么不可以有开放的性关系?为什么不可以有开放的人际关系?就我个人的看法,在没有婚姻束缚的条件下,开放的性关系都是可行的。我们还应该主动建立开放的人际关系,以此推翻传统的生殖秩序。

按照酷儿理论的看法,同性恋生活方式提示了一种新型人际关系结构的可能性,使得人们可以拥有情感生活和社会生活,但是并不必保持一种稳定持久的一对一的关系。同性恋运动具有一种超越了同性恋者自身的前景,它有可能形成一种更广义的文化,一种发明出新的人际关系、生存类型、价值类型、个人之间的交往类型的文化,这一文化是真正全新的,与既存的文化形式既不相同,也不是添加在既存的文化形式之上。

我要指出的是,这种全新的文化和社会关系,也是女权主义者所要建立的,因为它具有平等性,也就是说它是超越性别界限的社会关系。它将打破以性为中心建立起来的男尊女卑的社会秩序。

福柯认为“同性恋的生活方式”比“同性恋性行为本身”对社会造成了更大的威胁,这也许就是同性恋行为合法化比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更容易的原因。他尖锐的指出:盛行异性恋霸权的社会“有一种共同的恐惧心理,就是同性恋者会发展出一种强烈而令人满足的关系,即使它们与其他人之间对人际关系的想法完全不同。人们预计同性恋会创造出一种至今还看不出眉目的许多人不能容忍的关系。……有这样一种可能性,即当同性恋者学会以不同方式表达他们之间的感觉之后,在他们发展出一种与制度化的生活方式不同的新生活方式之后,既存日常秩序的改变将会在更大规模上发生。”

我觉得产生大规模的文化心理恐慌是必然的,因为很多边缘文化是和同性恋文化同仇敌忾,一旦发动进攻,所有边缘文化都会群起攻之,推翻传统观念,树立新的观念体系和秩序。就物质基础来说,人类高速发展的文明使得既存的生活方式明显落后不适用,现代人大多压抑,身心不快活。很多人以为是制度问题,是社会问题,是经济问题,其实都没有抓住中心,这是生存方式的问题。不建立新的观念和生活方式与高度文明相适应,那些生活上的不可调和矛盾就不能解决。为什么很多人都没有想到这个方面呢?

看看90代的孩子们吧,他们的压抑其实是对现有生存方式的极端不适应,我们这一辈,我们的上一辈都不应该横加指责,不是他们出了问题,而是生存方式出了问题。啊,跑题。我觉得说到社会学上的东西都会牵扯到很多方面,不小心跑到教育问题上感慨了一下。

可以说同性恋运动实际上是一场性政治的斗争。性身份与统治服从关系相关连,与历史相关连。酷儿政治意味着对抗——既反对同性恋的同化主义,也反对异性恋的压迫主义,而是要包容所有被权利边缘化的人们。酷儿理论的主要攻击目标在于生殖器基要主义(genitalfundamentalism)。生殖器身份制的基要主义原则通过对性别与性行为的规范与奖惩,使女性屈从于男性,使“异常者”屈从于正常者。

我觉得在性政治话语权上,首先要推翻生殖器基要主义,树立性平等的观念,不能有插入和被插入哪个更高级的说法,这样才能在最基本的地方建立平等,离开了这个源于性的基本点,其他的主张都会失去最终的落脚点。

综上所述,同性恋和女权其实息息相关啊,一条船上的,大家快来统一战线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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